穩定幣監管怎麼管?美國GENIUS Act到台灣專法一次看懂
穩定幣(跟美元、歐元等法定貨幣價值連結、設計上力求價格穩定的虛擬資產)這幾年規模快速膨脹,但各國政府對它的管法差很大:有的要求儲備只能放國庫券,有的限制只有銀行才能發,有的規定出事時持有人可以優先拿回錢。這篇把目前比較明確的美國、歐盟、香港、新加坡、日本、台灣規則整理在一起,讓你知道自己手上那種穩定幣,到底受不受監管保護。
穩定幣怎麼「穩」?跟比特幣差在哪
穩定幣之所以叫穩定幣,是因為它表彰的是跟某種(或多種)法定貨幣價值連結的虛擬資產,發行商理論上會拿等值的儲備資產(像現金、短期國債)來支撐流通在外的穩定幣數量,讓1顆穩定幣盡量維持在1美元或1港幣附近。這跟比特幣完全不同:比特幣沒有任何儲備資產背後支撐,價格純粹由市場供需決定,所以波動可以很大;穩定幣則是想結合加密貨幣轉帳快、成本低、去中心化的優勢,同時盡量保留傳統法定貨幣的價格穩定性。如果你還不熟穩定幣的基本原理,可以先看穩定幣是什麼?USDT、USDC 原理、脫鉤風險與台灣專法這篇。
各國為什麼要出手管穩定幣
穩定幣不是一直都這麼受矚目。2022年Terra生態系的演算法穩定幣UST和它的姊妹代幣LUNA崩盤,造成數百億美元損失,讓各國監管機關第一次意識到「穩定幣」不一定真的穩定——UST沒有足額的現金或國債儲備,靠演算法機制維持價格,一旦市場信心動搖就快速崩潰。2023年3月美國矽谷銀行事件期間,連儲備相對透明的USDC也一度脫鉤到0.88美元,顯示就算有儲備資產,只要儲備放在哪家銀行、流動性夠不夠都可能出問題。這些事件之後,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(FSB)開始要求穩定幣必須有穩健、高品質且高流動性的資產儲備或擔保,也促使各國陸續立法。
另一個背景是穩定幣的規模已經大到不能忽視。根據DefiLlama統計(TokenPost報導,2025年底),全球穩定幣流通總市值在2025年初約為2,050億美元,到年底已成長至約3,100億美元,年增超過50%。至於美國財政部高層對未來穩定幣市值的預測,不同媒體引用版本不一,具體數字與期限請以美國財政部或當事人公開發言原文為準。像Tether這樣的主要發行商,光是2023年第一季就持有約720億美元儲備資產,其中九成是現金及短期美國國債等價物;根據ChainCatcher引述CryptoSlate的報導,Tether單獨持有的美國國債一季認證即達約1,200億美元,Circle的USDC則另外持有約552億美元的國債及附買回協議。至於Tether在2024年美債淨買入規模與排名的具體說法,各方引用版本不一,建議以Tether官方儲備報告或美國財政部數據為準。換句話說,穩定幣發行商已經是美債市場重要的買家,規模大到足以影響金融穩定,各國政府自然會想把這塊納入監管。
美國:GENIUS Act 怎麼管
美國的《指導與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》(GENIUS Act)於2025年7月18日正式簽署成為法律,是目前最受關注的聯邦級穩定幣法規。核心要求是穩定幣必須以優質流動資產——也就是美國國庫券與聯邦準備金——建立1:1的儲備支持,不能拿風險較高或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充數。除此之外,發行商要實施反洗錢計畫、禁止對穩定幣持有人支付利息、並要接受定期審計。在GENIUS Act之前,紐約州金融服務署(NYDFS)其實已經率先要求州內監管的發行商維持1:1法幣或法定資產儲備,並委任會計師出具獨立查核報告,GENIUS Act等於把這套精神推廣到聯邦層級。
歐盟:MiCA 限制誰能發行
歐盟的《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》(MiCA)在2023年通過,其中穩定幣相關規則於2024年底正式生效。MiCA的儲備要求方向跟GENIUS Act類似,但多了一條特別的限制:穩定幣的發行機構必須是信貸機構(也就是銀行)或電子貨幣機構,一般加密貨幣公司不能隨便發行受MiCA監管的穩定幣,等於從發行資格上先設下門檻。
香港:發行許可制度
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了法定貨幣穩定幣的發行許可制度,《穩定幣條例》已於2025年正式施行。香港金管局同時公布《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》,要求儲備資產必須具備高質素、高流動性,並且要與發行人其他自有資產隔離管理,面值也必須跟流通在外的穩定幣數量對等。在儲備貨幣的安排上,香港規定了儲備要求和贖回規則,例如港元穩定幣其實是允許用美元計價的儲備資產來支撐的。
新加坡:MAS 的規則與時間表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在2023年最終確定了穩定幣監管規則,明確把監管範圍定義在與新加坡元或任何G10貨幣掛鉤的單一貨幣穩定幣,對這類穩定幣訂出儲備要求與資本要求。不過新加坡的制度上路時間拉得比較長,MAS在2023年發布框架後,預計要到2026年才會把穩定幣正式納管,對業者來說算是給了一段準備期。
日本:誰能發日圓穩定幣
日本依據《支付服務法》在2023年實施(或修正)了穩定幣相關規則,規定穩定幣只能由銀行、已登記的轄匯業務代理機構,以及特定的信託公司發行,一般公司不能隨便發。法規也要求穩定幣必須有等值的法幣儲備或擔保,保證持有人有權按面值贖回。2025年10月,JPYC Inc.推出了日本第一個以日圓掛鉤的穩定幣JPYC,應用場景涵蓋線上線下支付、國內轉帳與匯款,以及電商平台的分潤結算,算是這套法規底下第一個實際落地的案例。
台灣:虛擬資產服務法怎麼規範穩定幣
立法院於2026年6月30日三讀通過「虛擬資產服務法」,把穩定幣納入整套虛擬資產服務商(VASP)監管架構,法規把VASP分成交換商、交易平台商、移轉商、保管商、承銷商、借貸商及其他共7種類型。想了解整部法規的全貌,可以參考虛擬資產服務法是什麼?登記制改許可制對用戶的影響這篇。
針對穩定幣,台灣的規定特別具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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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行穩定幣必須向金管會申請許可,而且許可前要先會商中央銀行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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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行人必須設置並維持十足準備資產於境內金融機構,準備資產要跟發行人自有財產分別獨立,除繳存準備金外應全數信託予金融機構保管,並定期接受查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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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行人不得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或收益——這跟美國GENIUS Act的禁止給息精神一致。如果你對「可以給息的類似商品」感興趣,可以對照看看存款代幣是什麼?跟穩定幣差在哪?這篇的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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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一發行人破產,準備資產不屬於破產財團,穩定幣持有人對這筆準備資產有優先受清償的權利——這點對使用者來說算是比較實質的保障。
罰則部分也訂得不輕: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行為,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,併科新台幣1,000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金;未經許可就經營VASP業務或發行穩定幣,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。對於法規施行前已經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既有業者,則給了過渡期:施行後12個月內要申請許可,21個月內要取得許可證照才能繼續營運,想了解相關洗防規範也可以參考虛擬資產 Travel Rule 是什麼?這篇。
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曾表示,三讀後金管會會在半年內完成子法制定,最快在隔年下半年問世,確切時間仍要以金管會正式公告為準。另外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台版穩定幣最終只錨定新台幣,在跨境匯款或跨境支付上的應用機會會比掛鉤美元的穩定幣小很多,這也是業界持續關注的方向。
監理重點整理
下表整理目前各法域比較明確的規定,有些細節(例如具體審計頻率、贖回時限)各地公開資料並不完整,仍要以當地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| 法域 | 發行者資格限制 | 儲備資產要求 | 可否給息 | 贖回保障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美國(GENIUS Act) | 未在本文資料中明確限定特定機構類型 | 國庫券、聯邦準備金,1:1儲備 | 禁止 | 要求定期審計,細節依公告 |
| 歐盟(MiCA) | 限信貸機構或電子貨幣機構 | 方向類似美國,細節未完整公開 | 未明確規定 | 未明確規定 |
| 香港 | 需取得金管局發行許可 | 高品質、高流動性,與其他資產隔離,面值對等 | 未明確規定 | 有贖回規則,細節依指引 |
| 新加坡 | 限定SGD或G10貨幣掛鉤之單一貨幣穩定幣發行人 | 有儲備與資本要求,細節未完整公開 | 未明確規定 | 未明確規定 |
| 日本 | 僅限銀行、註冊轄匯代理機構、特定信託公司 | 等值法幣儲備或擔保 | 未明確規定 | 保證按面值贖回 |
| 台灣 | 需金管會許可並會商央行同意 | 十足準備資產,信託於境內金融機構保管 | 禁止 | 以面額贖回,破產時持有人優先受償 |
這些規定對一般使用者有什麼意義
從美國和台灣都明文禁止穩定幣發行人給息這一點,可以看出監管機關的用意:不希望穩定幣被包裝成生息的理財或存款商品來賣。如果發行人可以付息,角色就會更接近銀行吸收存款或發行投資商品,理應承擔更高的資本與監理門檻。所以如果你在某個平台看到「穩定幣定存」或「穩定幣理財」之類的高利產品,要分清楚那通常是平台自己額外做的借貸或理財包裝,不是穩定幣本身的功能,風險跟單純持有穩定幣是不一樣的。
另外要提醒的是,監管只能降低風險、不能消除風險。脫鉤仍可能發生——USDC在2023年矽臺銀行事件期間就曾短暫跌到0.88美元;演算法穩定幣的風險更高,2022年Terra的UST和LUNA崩盤就是前例。就算發行商守規定、儲備真的足額,你自己存放穩定幣的交易所或錢包安全與否也是另一層風險,可以參考冷錢包熱錢包差別?從交易所存幣風險談起這篇。常見的假交易所、假客服、解凍費詐騙手法也不會因為穩定幣受監管就消失,詳細手法可以看加密貨幣詐騙手法有哪些?。
整體來看,全球穩定幣監管的方向大致是朝「合規、透明、儲備安全」在走,但各國選擇的路徑不太一樣:美國和香港主要讓私營部門主導發行,中國和澳洲選擇走央行數位貨幣這條路,歐元區和英國則對私營部門發行穩定幣持比較保留的態度。這代表同一種「穩定幣」,在不同國家可能受到完全不同程度的保障,使用前最好先確認發行商有沒有在你所在地區取得正式許可。
最後提醒,各國穩定幣監理進度變動很快,法規名稱、生效日期與具體細節請務必以各國主管機關(例如台灣金管會、美國財政部、香港金管局、新加坡金管局、日本金融服務廳)的最新公告為準,本文僅做知識整理,不構成任何投資或使用建議。